1、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、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。
2、不得组织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。
3、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i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。
4、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、科研、社会服务无关的事物。
5、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。
6、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、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。
7、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。
8、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、冒领、挪用、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。
9、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。
10、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。